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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成員/自僱人士

我們明白您可能對退休投資有所疑問,以下為常見問題的答案供參考。

成員登記

1. 我如何得知僱主是否已安排我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在完成新成員登記手續後會向所有新成員發出參與通知。如果您參加的是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您還會收到一組私人密碼,以便透過熱線電話或互聯網登入戶口。以上文件均寄往「計劃成員登記表格」上的地址。若您未能收妥或已遺失有關文件,請聯絡景順積金熱線。

2.    我可否於登記時指定退休金受益人?

如果您是強積金成員 ,您無須於登記時指定受益人。若強積金成員不幸過身,他/她的強積金權益將會支付予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上指定之遺產代理人。

若您是公積金成員,於一般的情況下,您都可以指定公積金的承繼人。但由於不同公積金計劃的信託契約有異,請與您的僱主聯絡並查詢詳情。

3.    我可否選擇強積金服務提供機構,並要求我的僱主安排我參加我所指定的強積金計劃?

不可以。根據強積金計劃條例,您必須於現時僱主指定的強積金計劃登記為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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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

1.    除強制性供款外,我可否於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作出額外供款?

可以,您可以透過靈活自願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作出額外供款。

靈活自願性供款可以接受您以一次性投資或每月供款形式注入資金。您亦可於每個曆年度享用四次免費的提取權利。詳情請按此.

自願性供款是透過僱主於您的工資扣取供款,因此有關申請須聯絡您的僱主。另外,要注意的是透過這個途徑作出的額外供款必須於離職時才能提取。

2.    我已於景順擁有一個個人帳戶,我是否可以繼續供款至這個戶口?

您可以透過靈活自願性供款繼續供款至您的個人帳戶。申請時,只須把填妥的「靈活自願性供款申請表格」寄回計劃受託人便可。

3.    我是一個自僱人士,我應如何遞交強積金供款?

當收到「自僱人士供款通知書」後,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支付供款︰

  • 支票抬頭請填寫「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Invesco Strategic MPF Scheme 」。
  • 電匯:

收款銀行︰Citibank, N.A. Hong Kong
帳戶名稱︰Bank Consortium Trust Company Limited as Trustee of Invesco Strategic MPF Scheme
帳戶號碼︰006-391-61086592
參考編號︰成員帳戶號碼

供款時還請確保使用正確的成員帳戶號碼,以作參考。

  • 填妥並交回「直接付款指示申請及更改表格」(只適用於僱主或自僱人士)以設立直接付款授權指示。

4.    我是一個自僱人士,若我一直都是每月供款,我可否把它改為每年供款?

可以,您只須填妥「自僱人士 - 有關入息之聲明書」,並寄回計劃受託人,以作出有關更改。

5.    我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是否可享有任何稅務優惠?

您的強制性供款可獲扣減薪俸稅。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最高扣除金額為港元 18,000。但您的自願性供款就沒有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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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轉換供款

1.    若我要轉換基金,當中會否涉及任何費用?

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不會收取任何轉換費及基金買賣差價。

但就公積金而言,由於不同公積金計劃的信託契約有異,請向您的僱主查詢計劃有關服務。

2.    我應如何進行基金轉換?轉換次數是否有限制?

假若您是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的成員,您可於每個工作日透過互聯網,電話,傳真或郵遞方式免費轉換投資組合。您可以把現時的投資轉換至其他基金或更改未來供款的投資選擇。

就公積金而言,由於各公積金計劃的信託契約都有所不同,請向您的僱主查詢基金轉換的次數及限制。

3.    「更改投資選擇」及「資產轉換」有甚麼分別?

「更改投資選擇」意指更改未來供款的投資分配至一個新的組合。當中不涉及賣出您現有的基金單位。

「資產轉換」則代表將現有的資產由一種基金轉換至其他基金。

4.    透過網上或電話發出轉換指示會否有任何的截數時間?指示會於何時生效?

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的轉換基金截收指示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下午四時。除非有其他尚未完成的交易,您的轉換基金指示在一般情況下都以即日價格執行(回報保證基金除外)。

若您是公積金計劃的成員,請向您的僱主查詢有關的轉換安排。

5.    我如何得知轉換指示是否完成?

交易完成後,您將會收到「更改未來投資選擇確認書」或「基金轉換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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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 提取

1.    我於離職後是否可繼續保留我的累算權益於景順?

是。若您是強積金成員,您可以繼續保留您的累算權益於景順。當您填寫「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格」的第三部份時,請選擇保留在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內的個人帳戶便可。

若您是公積金成員,您可以於「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表格」內註明把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至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若您的累算權益多於最低強積金利益,您可以把多出的部份轉移到景順特選退休基金的儲蓄類別或景順零售基金,並填妥相關的開戶申請表格。

就以上服務,景順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即是說,如果您的退休金戶口總值為100,000港元,這100,000港元將會全數轉移至並投資於您所選擇的基金。請按此參閱詳情。

2.    如果我沒有遞交「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格」,我的累算權益會如何處置?

於收到僱主遞交離職通知的三個月後,計劃受託人如果還未有收到任何轉移申請,便會在同一強積金計劃替您開立個人帳戶,並把您的累算權益轉移至該個人帳戶。

3.    離職後,我強積金的自願性供款部份可如何處理?

您可以選擇於離職後提取您的自願性供款,或保留您的自願性及強制性供款於景順的個人帳戶。當您成為景順個人帳戶的成員,您可隨時選擇於任何時候,免費提出部份或全數的自願性供款。

此外,您亦可轉移您的自願性及強制性供款至其他強積金計劃。如果您希望把累算權益轉移到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自願性供款有可能只可於您離職後才能提取。

4.    我以住一直參加前僱主的強積金獲豁免職業退休計劃。現在我可以怎樣把我的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到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

如果您已經擁有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的戶口,您只須填妥「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表格」便可。

如果您仍未是景順強積金的成員,您需要填寫「個人帳戶成員登記表格」及「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表格」。

請注意,「最低強積金利益轉移表格」須交回公積金計劃的受託人,而「個人帳戶成員登記表格」則要寄給您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如欲索取以上表格,請按此或聯絡景順積金熱線。

5.    我何時可以提取強積金計劃內的所有累算權益?

您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方可提取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

  • 於65歲退休*;
  • 於60歲提早退休*;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永久性離開香港;
  • 死亡;或
  • 小額結餘,適用於所有戶口總結餘少於5,000港元的僱員,而該僱員於過去十二個月沒有受僱; 和在可見的將來不會受僱或自僱。

*年滿65歲或於60歲後退休的成員可選擇以整筆款項或分期方式提取其強制性供款及(如適用)自願性供款產生的合資格權益

6.    若我因為行為不檢,詐騙或不誠實行為而被解僱,我的僱主是否可扣起強積金的僱主強制性供款部份?

不可以。所有強制性供款包括您僱主的部份,即所有已支付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的強制性供款,都即時全數歸屬僱員。即使您被解僱,僱主亦不能扣起您強制性供款所衍生的累算權益。至於僱主可否扣減僱主自願性供款所衍生的累算權益則須視乎強積金計劃內的僱主所訂之條約。

7.    僱主是否可從我的強積金帳戶內提取累算權益,以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可以。你的僱主可向景順強積金策略計劃之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扣除僱員強積金帳戶內有關僱主供款部份的累算權益,以抵銷有關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除於相關參與協議、信托契據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允許的範圍之其他安排外,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款項會先從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權益 (包括由職業退休計劃轉入的僱主供款,如適用)(如有)中扣除。 於扣除僱主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之歸屬部分後,如該筆款項不足以作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款項,有關餘額將再從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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