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ght

中國固定收益的可持續投資:中國分類法正在與國際標準接軌

Sustainable investing in China fixed income: China’s taxonomy is aligning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本文是由四部分組成的博客系列的第二篇博客,深入淺出闡明中國固定收益的可持續投資格局。在第一篇博客中,我們概述中國在可持續投資中的重要性。在本篇博客中,我們介紹中國分類法正在如何與國際標準接軌。在未來的博客中,我們將探討目前中國可能存在的主題性投資機會,以及中國可持續發展貼標債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態勢。

2020年6月,歐盟委員會發佈針對可持續活動的歐盟分類法。這是歐洲首個對環保可持續經濟活動進行界定及分類的官方制度。除了歐盟、歐盟成員國、金融市場參與者及根據《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 所指的大型企業,在歐洲融資、經營或上市的國際企業亦必須遵守此分類法。

早前,考慮到「漂綠」傾向,歐洲金融市場參與者對投資於綠色活動取態審慎。歐盟分類法訂立一個界定「綠色」活動的科學分類。借款人及集資人均須遵守標準的信息披露流程。

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行)首次發佈中國的綠色分類法,稱為《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為綠色金融邁出重大一步。之後在僅僅一年內,中國便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2017年佔綠色債券發行總量的40%。1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收到的主要意見是,此分類法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印發的其他文件有所抵觸。自此之後,中國監管機構進行了大量的協調工作,以令中國的分類法與國際標準更加接軌。

2021年4月,中國人行、國家發改委及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修訂版。目錄修訂版表明中國分類法更加銜接國際標準,包括採納「無重大損害」原則及排除煤炭清潔利用項目。特別是考慮中國相當依賴燃煤發電特別是考慮中國相當依賴燃煤發電,這項排除可視作重大突破。最新分類法明確界定中國的綠色經濟活動水平,旨在強化整體的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圖1 — 中國與歐盟的綠色分類法對比
Figure 1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數據由景順編製。附註:*此統計分類通常稱作NACE(歐共體經濟活動統計分類)。

最新發展情況及未來趨同化

2020年7月,歐盟分類法出台,當時歐盟與中國成立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 (IPSF) 工作小組,對兩個司法權區的分類法進行技術性比較。去年11月初,在COP26氣候大會上發佈關於中國與歐盟綠色分類法比較研究的共通綠色分類目錄 (CGT)。2 共通綠色分類目錄提出歐盟與中國的綠色分類法的異同,甚具參考價值,有助推動這些分類法進行對比及互相應用。

我們相信,此等分類法將會不斷趨同,有助於帶動中國在國內外的可持續投資。共通綠色分類目錄等倡議正在促進國際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這些突破預計將進一步促進綠色債券的跨境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扮演香港央行角色的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為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成員,擬參考共通綠色分類目錄,制訂符合香港自身經濟結構的可持續金融分類法。在2020年12月發佈的香港綠色金融策略計劃中,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將此列為五個近期主要行動綱領之一。3

更多文章